《紅旗區推動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
文件名稱 |
紅旗區推動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試行) |
制定背景 |
為科學承接產業轉移,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產業層次,提高招商引資項目的質量和效益,結合紅旗區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
制定依據 |
《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制造2025>的通知》(國發〔2015〕28號)《中共新鄉市委 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開展 “一招四引”工作的實施意見》(新發〔2016〕22 號)《新鄉市人民政府關于新鄉市支持制造業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新政文〔2018〕15 號) |
文件主要內容 |
針對落位我區的工業類項目、外資項目、金融項目、建筑業項目、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給與獎勵,增加了對建筑業項目的獎勵和提高了對金融項目獎勵的門檻。 |
文件主要亮點 |
新增了對建筑業項目的獎勵和提高了對金融項目獎勵的門檻。對新注冊的建筑業企業,自企業注冊運營起一年內,區級年度稅收貢獻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資金獎勵政策;對新設立或遷入的建筑、金融、保險業等分公司、分支機構,自企業注冊運營起,本轄區納稅增幅達到當年所在轄區地方級收稅收入增速的,公司確定1位突出貢獻者獎勵名額,增幅每超2個百分比,增加一個名額,增加名額上限為5個。獎勵額度為本人在紅旗區實繳個人所得稅的地方級實際留成部分確定。 |
文件實施時間 |
2022年4月24日 |
相關閱讀:關于印發紅旗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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