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政策解讀 | |
文件名稱 | 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
制定背景 | 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是政令暢通的制度保障,有利于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趕超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
制定依據 | 《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169號) 《新鄉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新法政辦〔2022〕5號) 《紅旗區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紅法政辦〔2022〕1號) |
文件主要內容 | 本次清理結果是根據法定依據對2021年12月31日前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公布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49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6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
文件主要亮點 | 此次清理工作從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執行性、實施效果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清理文件涵蓋了發展改革、企業服務、教育等領域,有利于相關領域的管理措施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適應,與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及上級機關方針政策相銜接。 |
文件實施時間 | 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