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 | |
文件名稱 | 新鄉市紅旗區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獎勵資金使用方案 |
制定背景 | 以省級中介服務樓宇培育為契機,圍繞打造智慧樓宇、服務平臺、產業高地,推動互聯網大廈、跨境貿易大廈、商會大廈、星海金融中心提質升級,發揮省級中介服務樓宇示范帶動效應,培育一批設施完善、品牌集聚、示范帶動效應明顯的中介服務樓宇,扶持一批發展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中介服務企業,推動全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城市功能提升,實現全區中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
制定依據 |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中介服務園區(樓宇)重點名單和培育名單的通知》(豫發改服務業〔2022〕520號)、《河南省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豫財貿〔2020〕121號)和《新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下達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2022年第二批投資計劃的通知》(新發改投資〔2022〕286號) |
文件主要內容 | 1.專項獎勵資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總體目標、使用原則、使用方向、支持方式、申報要求和流程五個方面內容。 2.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項目驗收辦法。主要包括總則、資金使用、資金管理、績效管理、項目實施及驗收、附則六個方面內容。 3.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紅旗區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推進。 |
文件主要亮點 | 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打造省級中介服務樓宇和培育省級中介服務品牌企業(機構)工作部署,打造一批設施完善、品牌集聚、示范帶動效應明顯的中介服務樓宇,培育一批發展速度快、創新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中介服務企業。 |
文件實施時間 | 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